科學 園區 設 館 條例
第二條科技產業園區(以下簡稱園區)之設置,應由經濟部於選定地區並視實際需要劃定範圍後,將設置地點、位置、面積及使用計畫等繪具圖說四份報請行政院核定。經核定設置之園區 ...,本條例所稱園區事業,指科學事業與經核准在園區內設立以提供科學事業營運、管理或...
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(民國90年)
- 園區法規
-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
- 工業區設置條例
-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
-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
-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
- 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新竹科學園區法規
- 科學 園區 設 館 條例
- 園區事業
- 新竹科學園區 租金
- 園區 條例
-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科學園區 定義
-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科學工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
-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
- 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-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
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(民國90年)·一、關於園區發展政策、策略及相關措施規劃之推動事項。·二、關於所屬分局之監督及指揮事項。·三、關於園區事業設立之審查事項。
**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,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,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,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,也請見諒 **